发表时间 :2023-04-03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员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26.7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全辖饭堂21个,涉及配送网点39个,其中包括1个分行本部大饭堂,8个县区中型饭堂,12个小型网点独立饭堂。21个食堂配套厨房、打餐区,用餐区和餐具回收区,其中8个县区中型饭堂需承担40个网点午餐配送。全行员工1250人,初步统计午餐用餐人数在1000人左右。如采购人网点调整的,需按照采购人需求相应调整,涉及分行本部饭堂用餐模式改变的需配合改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本项目在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1.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应主动披露其与招标人人员利益关系,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惠州分行采购相关部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1.5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则所有关联关系企业的报价文件无效。
1.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03日08时30分到2023年4月1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最高限价1626.74万元
(其中管理服务费1016.6万元、餐费610.14万元)20个月
备注1、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386.74万元,投标人管理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1016.6万元,否则为无效投标;餐费610.14万元为固定报价金额,不得修改。
2、管理服务费按每月实际到岗厨房服务人员费用和每月配送费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不超过610.14万元。
3、午餐餐费标准为18元/人/餐,超出部分员工自付,每月按实际用餐人员据实结算。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女士
电 话:13829915097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行政大道103号办公茂森文创园B区三楼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广东粤诚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